什么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

根据《司法部、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第二条规定,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如下:
【什么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】(一)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。
(二)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。
(三)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。
(四)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。
办理房产证一定要去公证吗?普通的买卖过户是不需要公证的,但如果买卖双方无法到场,就需要做公证委托,让受托人去办理 。如果是赠与或者是继承的过户,就需要做赠与公证或是继承公证 。
法律分析
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的活动 。房屋赠与,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,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。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。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,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。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,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 。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、房屋产权证书、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。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,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。因此,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: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弟姐妹继承 。也就是说,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,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。二、遗嘱公证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,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,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 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 。
房屋过户如何办理公证 房屋过户的哪些情形需要公证一、房屋过户办理公证的流程:
1、公证申请
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,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、个人身份证件、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。
2、 公证受理
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,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,予以受理 。
3、 审查资料
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,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,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,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。
4、 出具公证书
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,应当出具公证书,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,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。
二、房屋过户需要进行公证的情况:
1、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
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,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,继承权公证书也是必不可缺的,所以继承人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《继承权公证书》 。
2、 赠与房产办理过户
产权人如果要把个人合法的房产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,那就应当办理赠与人的“赠与公证书”和受赠人的“接受赠与公证书”,或者双方共同办理“赠与合同公证书”,然后才能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。
3、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
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,并且在遗嘱生效后,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,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,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,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。
4、 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
该类房产的买卖协议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,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。
三、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:
1、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,比如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护照等,如果是企业法人,那就需要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。
2、涉及房地产担保的,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。
3、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,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。
4、涉及房地产开发的,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、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。
5、涉及房地产预售、销售的,需提交房地产预售、销售许可证等 。
总之,不论是继承,还是赠与,其实都需要经过一个重要的步骤,那就是公证 。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。